产品代理销售合同
合同编号:
甲方:
乙方:
本着平等互利、友好合作的原责 (以下称为“甲方”)
与 (以下称为“乙方”) ,经过友好协商,在真实、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,关于产品的代理销售事宜,制定本合同,供双方执行和遵守。
一. 甲方的义务
1. 甲方认可并承认乙方为产品的地区代理经销商,起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。
2. 甲方应切实保护乙方的利益,产品的进价要低于起市场售价,并且不能高于其他地区该产品的代理商的价格。
如果甲方有价格方面的调整,须在三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或电传形式通知乙方。
3. 如甲方有网站,应在本合同签定的七个工作日内,在该网站上发布乙方的授权代理书及乙方的公司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。
4.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、产品宣传单等相关资料,以配合乙方的代理销售工作以及服务。
5.乙方在收货后,如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,应在收货之日起,三个工作日内,通知甲方,提出换货,否则视为全部接受。
二.乙方的义务
1.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公司利益和产品信誉,其产品售价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市场销售价进行销售,乙方如果策划市场促销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之后方可进行。
2.乙方必须在合同所定的期限内,向甲方支付所定产品的全部款项
3.在双方合作期间,乙方有义务为代理的产品制定宣传方案和销售策略
4.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,真实地向甲方反映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客户反馈信息,以协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及技术
三.产品具体事项
1. 代理销售选择方式( )。
方式一:省级代理
方式二:市级代理
方式三:县级代理(市区代理)
方式四:经销商
2. 付款选择方式:乙方定货并同时将全部款项汇到甲方的合同指定帐户上,甲方在收到汇票传真或款项到帐后,在两个工作日内发货。
3.运输方式及费用
甲方通 方式,将乙方所定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,乙方确认无误后,在两个工作日内,通过 方式,交付运费。
四.其它事项
1.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持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2. 本合同未涉及的未尽事宜,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条款。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3. 双方在合同有效期的任何内部资料,其中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传于第三方。如有必要,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同意。
4. 如任何一方未按合同执行,视为违约。违约应向另一方交付违约金 元,如果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,还应赔偿对方全部的经济损失。
5.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,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。如果协商不能解决,任何一方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 经济法庭仲裁。
6.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: 乙方:
法人代表: (签章) 法人代表: (签章)
开户行: 开户行:
账号: 账号:
地址: 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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